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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反《国际棋联道德守则》 李昊宇被禁赛六个月
2025-08-082

2025年7月31日,国际棋联道德与纪律委员会(EDC)一审裁庭就中国棋手李昊宇(FIDE ID: 8601488)涉嫌在比赛中故意输棋以降低等级分一案作出裁决。经过调查与审议,案件调查小组以2票对1票的多数裁定,李昊宇违反《国际棋联道德守则》第11.7(e)(ii)条,对其处以全球禁赛6个月的处罚,禁赛期至2026年1月底(★编注:即禁止参加计算国际等级分的赛事)。


案件背景
2024年8月,李昊宇先后参加了在中国天津举办的第四届“滨海杯”国际象棋公开赛A组(等级分2000以上组别)和中国国际象棋乙级联赛。他在这两场比赛中输掉了所有对局(仅在滨海杯公开赛因轮空了得1分),导致等级分骤降138分。加之此前的多项赛事,李昊宇的等级分,从2023年4月至2024年9月,从2379分骤降至1979分。

由于李昊宇在比赛中的异常情况,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向国际棋联公平竞赛委员会发送邮件,希望得到国际棋联的技术支持,尤其是关于竞赛规则对于消极比赛的处罚依据和建议。国际棋联公平竞赛委员会FPL调查小组(成员:Ali Nihat Yazici、Khaled Arfa、Ravindra Dongre)经过调查后指出,李昊宇在滨海杯公开赛中有大量剩余时间却未合理利用,且表现与等级分严重不符,认为其行为构成“不公平影响比赛结果”。

调查与争议
公平竞赛委员会(FPL)调查期间,李昊宇辩称快速走棋是其策略,旨在通过时间压力迫使对手犯错,否认故意输棋。但调查小组多数意见认为,其解释“不合逻辑”,连续两场比赛全败,“唯一合理的解释是故意输棋”。委员会援引国际体育仲裁院(CAS)类似判例(如“间接操纵比赛”原则),认定其行为构成违规。

少数意见与争议点
委员会成员Khaled Arfa提出异议,认为:

  1. 李昊宇十年(2012-2022年)未参加计算国际等级分的赛事,技术下滑属于合理现象;

  2. 快速走棋本身不违规,李昊宇的解释符合战术逻辑

  3. 指控李昊宇“为参加低级别赛事故意降分”缺乏实际证据

最终裁决
禁赛即日生效,至2026年1月底结束。李昊宇可在21天内向EDC上诉庭提出申诉,需缴纳500欧元上诉费。届时,国际棋联将官网同步公开完整裁决文件。

本案再次引发对国际象棋比赛中“故意降分”行为的关注。国际棋联强调维护公平竞赛原则,但裁决中的分歧也反映出此类案件取证与裁定的复杂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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